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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残联创先争优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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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人道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残疾人文化,承载了人类社会自强不息、互助友爱、扶弱助残的精神内涵和价值取向,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残联发言稿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喜欢记得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哦!

  【残联发言稿范文】

  2011年11月15日,中国残联召开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国残联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中国残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乃坤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讲话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残疾人工作特点,在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未来五年残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将王乃坤同志的讲话印发各地,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切实加强残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研究讨论全国残联系统的“六五”普法工作,我们召开了这次会议。下面,就残联系统今后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代表中国残联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 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现代社会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相应的法律制度。制定的法律只有让大家充分知晓,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我们国家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进入了“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繁重,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完成“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均提出了明确要求。2011年上半年,政治局常委会专题听取“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六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汇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对“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做出全面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组织领导、保障机制和监督检查等提出了要求。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召开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直非常重视。王新宪书记在维权工作专题会议上指出,普法宣传是亟待加强的一项工作,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强对普法宣传工作的领导,尽快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加强。为理顺残联普法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落实新宪书记的批示,对中国残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要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形势和需要,根据职责分工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残联系统普法工作,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通过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使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学会运用宪法原则和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国残联系统内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通过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残联系统普法工作要突出自己的特色,把学习宣传与残疾人事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残联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残疾人保障法》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法,要通过积极宣传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改善残疾人依法维权的社会环境。要深入学习宣传《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以及即将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精神卫生法、社会救助法等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促进改善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三、在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未来五年残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各级残联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工作任务。其中特别抓住了《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契机,把《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的修改作为一次向全社会宣传普及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过程。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大规模开展普法工作,有声势,有影响。各地方根据当地情况,利用多种途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摸索总结出了很多普法工作好的经验做法,确保普法工作取得了实效。残联系统涌现出了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这次会上提交给大家的残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写的很好,很全面、很实,总结了“五五”普法工作成绩和经验,也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国残联党组对“五五”普法期间同志们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六五”普法工作要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和做法基础上,按照残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具体要求进行。中国残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要积极发挥作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各地方各部门普法工作的实效。各相关部门和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残联普法工作要求在全国的落实还要靠各地方残联,要加强对地方残联的指导,重视普法工作经验交流,查找问题和不足,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要针对宣传教育的对象扎实有效地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一要加强对残疾人及其亲友的宣传。因为残疾人工作保障和服务的对象是残疾人,要让他们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才能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犯,残联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们维权。二要重视各级残联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制学习和教育。中共中央政治局自上世纪80年代起就建立了法制讲座制度,请著名法学专家讲授基本法律制度、法律知识和某些专业法律,各级残联党组中心组学习要加强法制学习内容,做残疾人工作首先要自己明白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各项法律规定。三要重视对社会进行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只有让全社会都了解残疾人有哪些权利,残疾人才能得到尊重,才能真正实现平等、参与、共享。四要创新对相关政府部门和执法机关的宣传。只有执法机关清楚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才能依法办事,最终落实相关规定。

  在宣传教育的形式上,要把利用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和日常工作中随时宣传结合起来,既要注重有声势、有规模的大型活动,也要注重润物细无声、日积月累、点点滴滴的渗透式宣传教育。

  在宣传工作的方法上,要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书刊等传统媒介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好网络、移动通讯等新媒介的作用。

  今后五年,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我国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发展和进步,依法治国进程将不断加快,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和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残联系统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依法开展,有效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残联发言稿范文】

  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是第28个国际盲人节,我们高兴地参加盲人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暨关爱残疾人—阳光志愿助残基地揭牌仪式,收获盲人文化事业发展的又一成果。首先,我谨代表中国残联向盲人兄弟姐妹及其家人表示亲切的节日问候!对中国盲文图书馆成为“关爱残疾人--阳光志愿助残基地”表示诚挚的祝贺!对各部委领导同志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和国家历来关心、重视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文件、法规政策。盲人文化事业作为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焕发出生机和活力。中国盲文图书馆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就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盲人文化事业的高度重视及特别扶持,体现了伟大祖国对广大盲人的深情厚爱。李长春、刘云山、邓朴方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两次到中国盲文出版社和新落成的中国盲文图书馆视察工作,对加快推进盲人文化事业发展提出了战略部署和具体要求,李长春同志明确指出“盲人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繁荣发展盲人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 邓朴方同志也对盲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提出了细致而具体的指示要求。此次在中国盲文图书馆启动阳光志愿助残基地得到了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办、中华志愿者协会等部委的大力支持,凝聚了大家的共同爱心,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的重要举措,是开展阳光志愿助残行动的具体体现。

  千百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积淀了丰厚的无私奉献的精神理念,这也是中国仁人志士一贯秉承的思想脉络,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志愿服务正是这种奉献精神最直接的体现。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以及正在举行的全国第八届残运会全面彰显了志愿者服务所体现出来的伟大精神——它包括了大爱无私的奉献精神,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

  我国有1233万盲人,这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盲人有同样的权利、尊严和价值,有同样的智慧、创造和激情。盲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盲人文化事业发展新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弘扬志愿助残理念、彰显志愿助残风尚的具体行动。为了进一步落实盲人文化志愿助残的社会责任,希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以保障盲人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增强志愿服务责任感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框架的攻坚时期。努力促进盲人文化事业发展,保障盲人基本文化权益,让盲人共享社会文明成果,事关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大局,事关惠及盲人民生社会大局,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

  作为盲人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作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盲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要紧扣文化助盲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盲人为重点,深刻理解党和国家对盲人文化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新举措,充分认识盲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盲人文化服务能力,完善盲人文化服务体系,将这一惠及最困难群体的民生大事抓实抓好。

  二是以满足盲人实际特殊需求为切入点,积极拓宽志愿服务领域

  要坚持以盲人为本,以服务至上,以盲人文化服务为主线,把完善和提高盲人文化服务工作作为志愿服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盲人实际特殊需求出发,积极拓宽服务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开展盲人迫切需要的、盲人文化事业发展急需的志愿活动项目。要把盲文图书馆作为人道主义思想宣传基地、大中小学生道德品质教育基地,充分发挥中国盲文图书馆作为全国视障文化资讯服务中心辐射作用,以贴心、优质、高效的文化服务切实帮助盲人提高现代信息技术使用能力和自身文化修养,切实改善盲人出行、信息无障碍、社会服务等内外环境。

  三是以努力提高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着力点,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我很高兴地看到,我们志愿者普遍年富力强,有丰富的学识,有广泛的社会联系,有稳定的心理素质,有抓住机遇、做好工作的强烈愿望和激情活力,后发优势明显。刚才志愿者代表的宣誓让我们感到十分振奋,助残志愿者不仅仅有中小学生、青少年,还包括广大妇女、老年人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昭示着盲人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前景广阔、态势喜人。

  要针对盲人服务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特点,进一步加强盲人文化服务志愿者培训,让志愿者更多了解盲人的特点和盲人文化服务的特殊性,以“人道为基、志愿为本、服务为先”理念为服务宗旨,通过健全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为盲人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从而提供优质高效的志愿服务。同时,要让志愿者在参与盲人文化服务过程中,也能得到自我提升,发现其服务价值,得到社会的尊重与应有的回报。此外,要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助推作用,抓住当前大力加强社会管理与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方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弘扬志愿助残理念,大力宣传志愿助残感人事迹,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盲人文化公共服务,使志愿服务精神和人道主义思想深入学校、深入社区、深入人心。

  四是以不断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建设为着眼点,构建科学长效发展机制

  要积极做好志愿者工作、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等基础建设工作,具体规划完善好由几部委共同制定的盲人文化志愿服务实施方案并落到实处,不断建立健全科学的志愿服务体制机制,突出把盲人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者个人发展有机结合,让志愿者乐于参与志愿服务,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得到自我能力的提高和个体发展的机会,让社会上更多的有志人士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扩大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稳定而长效的志愿服务发展机制。

  我们将注重发挥中国残联的组织协调作用,与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办、中华志愿者协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盲人协会、北京市残联等多家单位和部门共同协作,密切配合,整合多方资源,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盲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

  在加快发展盲人文化事业的新形势、新任务下,保障广大盲人共享文化成果、参与文化活动和创造,让公共文化服务的阳光照亮广大盲人朋友的心灵,是我们刻不容缓的份内责任。期望大家都来关注盲人文化事业,关心盲人文化生活,积极参与到盲人文化志愿服务队伍中来,以盲文图书馆为平台,努力使盲人朋友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满足,并获得实实在在的公共文化服务,为盲人朋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生力量而创造有力条件!今天,大家都是志愿者,我们将在志愿服务大旗下,为大众提供更多更好志愿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各部委、各部门的各位领导和朋友们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祝愿本次活动圆满成功!祝福大家顺意安康!

  【残联发言稿范文】

  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推动专门协会工作再创新局面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中国残联高度重视,朴方同志发来贺信对专门协会工作寄予深情厚望并作出重要指示,朴方同志特别嘱托:“各专门协会要认真研究社会组织的运作规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以更开放、更积极的心态走向社会,勇敢地担当起本类残疾人利益代言人、服务组织者和权利维护者的角色,自觉地和全体残疾人一起为社会建设出一份力。”海迪同志也特别强调:“各级残联和各级专门协会要珍惜专门协会社团法人登记来之不易的机会,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坚持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保持残疾人组织的活力和生命力,赢得广大残疾人和亲友们的支持,展示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形象。”新宪同志在讲话中回顾并总结了专门协会发展历史、取得的成就和创造的经验,深刻阐述了专门协会社会团体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专门协会进行社团登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民主和增强代表职能,有利于进一步体现协会主体地位和残疾人‘主人翁’地位,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协会优势和增强协会活力”,对下一阶段残联和专门协会共同推进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小泉同志也提出:“各级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应给予专门协会资金支持。希望各专门协会提出符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和个性化需求的实施项目,要具备操作性,符合基金会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会上,中国残联通报表扬了241个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代表也介绍了工作经验和感人事迹,具有很好的学习借鉴意义。

  (一)会议履行了四个协会社团登记法定程序,标志着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社团登记工作即将顺利完成。

  各专门协会委员作为全国本类别残疾人的代表,选举产生了本协会的负责人,通过了新修订的《协会章程》。会员代表大会之后,各协会委员会连夜召开会议,各位代表就协会工作和其他相关业务工作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完善协会工作机制,加大残联支持力度,保证人员、经费、场地落实,盲人、聋人理事的配备,残疾人参政议政,章程修订以及涉及当前基层残疾人普遍面临的困难等愿望和诉求。会后我们将归纳整理,专题上报主席团、党组、理事会研究,有效地吸纳和落实。

  (二)会议对于做好今后专门协会工作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提高了认识。

  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朴方同志的贺信和新宪同志的讲话,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大家纷纷表示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思想教育,进一步系统了解了各专门协会工作的发展历程、成效和经验,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习交流协会工作的先进经验,提高了对专门协会地位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协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满了信心和决心。

  (三)会议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专门协会的工作目标。

  2001年以来每个五年计划或纲要实施之初,中国残联都召开一次全国性的专门协会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工作,已经形成制度。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又是中国残联四个专门协会社团登记第一年,会议恰逢其时,为专门协会工作提出了战略规划、做出了重要部署。各专门协会委员会会议研究了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为协会工作开创新局面明确了任务目标。

  (四)会议对残疾人事业大局有了更加全面准确的把握。

  程凯副理事长向各位代表详实解读了“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历史背景、科学内涵、人文理念、重要举措和宏伟目标。通报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程及自上而下所取得的显著成效,让我们更加全面了解了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特惠政策、项目投入、设施建设以及采取的配套实施举措等。从宏观政策到微观措施,信息量很大,说明广大残疾人的需求、困难、愿望太多太多。正因如此,需要更多的政策、更多的关爱、更多的扶持,需要中国残联在国家层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从中也让我们感受到广大残疾人已经并将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并对未来充满了期盼。大家深刻地认识到“两个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实效内涵,感受到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和辛勤努力,更加体验到专门协会和广大残疾人不仅仅是事业的受益者,也是事业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使我们增强了信心、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才干,对于我们今后把握工作格局、肩负历史使命、兢兢业业地投入残疾人事业都大有裨益。

  【残联发言稿范文】

  各专门协会进行社团登记,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对推动专门协会工作再创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谈三点贯彻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

  朴方同志的贺信和新宪同志的讲话立意深刻、高瞻远瞩,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人道主义思想、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阐述了活跃专门协会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当前国家形势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大局,明确了专门协会工作的战略发展目标,是推动今后协会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献和基本指导方针。朴方同志殷切希望各专门协会真正成为“利益代言人、服务组织者、权益维护者”,新宪同志提出专门协会要“五个增强”、各级残联保证“五个有”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协会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出了行动举措。各地要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工作,及时向党组、理事会全面汇报,提高对协会工作的认识,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制定支持协会工作的发展思路,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明年3月底前将本省具体贯彻落实的情况报告报送到中国残联组联部。各省专门协会主席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基层广大残疾人传达领导讲话精神和此次会议成果,向本类别残疾人宣讲中国残联推动协会工作的战略部署,使贯彻会议精神成为一次既部署工作又联系残疾人的过程,进一步团结凝聚本类别残疾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自身特殊优势,借鉴成功经验,不惧挑战,克服不利因素,克服畏难情绪,克服消极观念,切实做好本省协会工作。

  (二)抓住机遇、把握契机,推动协会工作向纵深开展。

  正如朴方同志在贺信中指出:“进行社团登记,对协会来说,是新的起点。对残联来说,是新的课题。登记只是形式,如何体现内容、形成力量则需要更多的努力。”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现在协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一点新宪同志在昨天的讲话中分析得十分深刻。我们还要进一步增强推进协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狠抓落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会议所提出的各项任务,不负广大残疾人和亲友们的期望与重托。

  各级专门协会要勇于承担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抓住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把握社团登记的有利契机,保证协会稳定健康科学发展,保持创新生机活力,切实履行好“代表、服务、维权”职能。要抓住“实施强基育人工程、开展社会化科技助残、举办多样性品牌活动”三条主线,着力“素质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三项基本建设,努力将协会建设成为“学习文化型、服务能力型、创新活力型”“三型”协会,实现新宪同志提出的要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组织的活力和发展动力,增强亲和力和感召力,增强国际合作交流的影响力,增强自我教育和管理能力。”

  ——夯实组织基础,规范运行模式。进一步加强协会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县级以上组建率在“十二五”末达到100%。按照中国残联要求的规范化建设、组建率等任务目标,下大气力突破,全面完成。不要仅仅追求形式和数量,而要更加注重质量和实效。

  ——强化基层协会,实化基层工作。对省、市、县(区)级专门协会工作实施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延伸工作触角,调动基层积极性,活跃基层协会工作。明年在部分县(区)级专门协会探索实施负责人差额选举试点工作,然后总结经验,逐步推开。有效发挥各协会内设委员会作用,做优做实。加强调研,积极反映残疾人特殊需求,兼顾特性建言献策,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推进文化建设,保持创先争优。各级专门协会要建设成为“学习文化型”协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各级专门协会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融入大局,发挥优势,参与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符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活动,打造品牌、拓展项目,扩大影响、满足需求,繁荣残疾人文化艺术,使协会成为残疾人的文化精神家园。要配合残联业务部门加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以此推动协会活动场所的落实。从2012年开始,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将进入巩固规范阶段。协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坚持政治方向、融入服务大局,确保创新活力、增强先进素质呈现了特色成效。前一段时间中组部、国家机关党工委来中国残联座谈听取了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关注。希望各省残联高度重视,组联部门认真组织各专门协会积极参与,把协会创先争优的规范化标准、工作内容纳入到地方专门协会工作的年度考核中,使之常态化、制度化。总结好经验,巩固好创先争优工作成果,每年以不同的形式,对地方开展创先争优、推进协会工作进行经验交流。

  ——培育综合素质,提升服务能力。各级专门协会要建设成为“服务能力型”协会。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协会负责人和协会工作者的综合能力,深入开展素质教育活动,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残疾人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参与意识。要发现培养输送残疾人后备人才,使之在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练就本领。要联合一些高校、研究机构加强理论研究工作,特别是纳入到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体系当中,形成协会独有特色、符合实际、特性突出的协会工作理论,指导具体工作。要与有关部门配合,满足各类残疾人特殊需求,提供类别化、个性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牢记使命、不负重望,以人为本、服务至上。

  ——增强协会活力,创新工作机制。各专门协会要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型”协会,加强与本类别残疾人的血肉联系,抓住国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历史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进同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借助专项工作基地、家长资源、志愿者力量等,继续打造各协会创造的品牌,比如无障碍与辅具、信息交流无障碍、你行我行大家同行、中途之家、特奥活动推广、心智障碍人士家庭财产信托保险、精障孤独症人士康复等,突出个性与特点,形成优势与特色,提升品质和影响。积极参与“两个体系”建设等残联中心业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涉及残疾人法规政策的制定。五个专门协会要相互团结、互联互助,充分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共享并整合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所用。协会现在具备两大方面的优势,既有残联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作为坚强的后盾,又具有登记后的社团法人地位,充分依法按章履职,发挥独特优势作用。专门协会要在实践运行中探索出工作新模式,这一新模式一是在朴方同志贺信和新宪同志讲话中已经深刻诠释了,二是由各专门协会以及广大残疾人朋友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创新并加以自我发展完善。要增强社会化管理意识,与时俱进发挥社会化工作优势,整合调动社会资源,激发内在活力动力。要加强并完善制度建设,坚持协会工作每年向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坚持理事会与专门协会年度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协会社团登记之后,要依章管理、依法募捐,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管好用好资金。时刻警钟长鸣,公开透明,绝不能出任何问题。这次会后要针对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后的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工作规范标准进行修订完善,还要开展残疾人工作的评估与监督,探索建立评议监督机制。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运作实施能力和落实执行能力。

  (三)完善机制、团结协作,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合力。

  海迪同志在2009年省级残联专门协会主席培训班上指出,“专门协会工作是残联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开展工作的重要力量。残联的业务与专门协会工作是互相促进的,同样属于残疾人事业这个有机整体,是互相配合、互相推动的关系。各级残联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本位主义,将专门协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专门协会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协会主席和委员的作用。”昨天会上新宪同志深情地说:“各级残联要怀真心实情、出真招实招,把真挚感情融为对协会工作的诚心支持,把对残疾人及亲友的敬重化为对协会工作的重视,切实促进协会工作健康发展”。对任何工作而言,一个合理的机制非常重要,可以发挥长久的作用。坚持“残联领导、部门协同、协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协会自身特有的优势和作用,以社会化工作方式,密切联系本类残疾人及社会组织,宣传感召动员社会,广泛扩大社会影响,多方努力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合力。

  切实提高对专门协会地位和重要性的认识,在重大工作部署中发挥协会应有作用,前期征求意见、中期共同参与、后期评估反馈,保障协会及残疾人知情权、话语权与参与权,让残疾人及亲友充分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加强残疾人工作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残疾人,让残联工作更有实效,更加贴近残疾人,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增强协会和残联的代表职能,防止残联组织脱离残疾人,防止残联组织滋生官僚主义,防止残联组织失去活力与生命力,最终让残疾人认同、让残疾人信任、让残疾人拥护。

  我强调一下,要切实关心和支持从事组联工作和协会工作同志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继续加大盲、聋专职理事及智、精亲友专(兼)职理事的配备和培育工作,没有完成任务的省份要按新宪同志的要求,在两年内抓紧配齐配全;要形成长效稳定的人才机制,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残疾人干部、协会骨干及优秀残疾青年在专门协会工作及各项业务工作中的特殊作用,互为补充,相互促进。残疾人干部要切实加强自身修养和自律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和理论学养,以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以海纳百川的包容心态充分参与社会,超越自己、提升自己、发展自己、完善自己。

  要按照新宪同志的要求,各级残联对支持专门协会工作做到“五个有”:“有坚强的领导、有明确的工作要求,有固定的工作人员、有预算经费、有活动场地”。现在大部分省级残联都成立了协会工作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场地与人员有了基本的保障,至于经费问题还希望各地残联再努一把力加以解决。由于专门协会与残联的特殊关系、渊源关系、天然关系,虽然协会进行了社团登记,但是为了协会全面科学发展,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务、维权”三项职能,实现“三个活跃”,发挥主体协会和残联支柱的独特优势作用,残联应义不容辞地提供必要的活动资金,给予长效性支持。明年组联部门要实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协会需要组联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已经分解,指标已经量化,纳入到了“强基育人”工程的任务目标之中,每年还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评估督导,以切实抓好落实。

  在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中,协会既是参与者也是助推者,也要切实增强在社会管理与服务大局中发挥作用的责任感、使命感。中国残联始终重视社会管理与创新工作,加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指导和服务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各级残联要支持专门协会发挥联系本类别残疾人社会组织方面的天然优势,既要加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培育、服务和管理,推动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机制,也要发挥专门协会在联系残疾人社会组织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增进与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社会组织共同努力做好工作。

  同志们,这次会议就要圆满结束了,我们倍感肩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今后五年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十二五”发展纲要确定了宏伟的发展目标,残疾人事业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为此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这既有赖于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也有赖于全体残疾人的积极参与,各专门协会将大有作为。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残联发言稿范文】

  这次全国残联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是全面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十二五”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推动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将全面总结近年来残联信息化建设经验,深入分析残联信息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联信息化建设工作。下面,我就加强全国残联信息化建设,提升各级残联的行政信息能力讲几点意见:

  一、顺应发展,提高认识,深入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我国的信息化建设正进入一个更加广阔、更加深入、更加扎实的新阶段,信息化日益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促进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战略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残联要主动顺应信息化浪潮,充分解放思想,把推进信息化与履行残联职能、提高科学发展能力结合起来,与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业务监管效能结合起来,与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行政行为结合起来,与拓展职能空间、促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建设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

  (一)信息化建设是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信息技术发展为提升治国理政能力提供了新机遇、新手段。党中央国务院将推进社会信息化作为覆盖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举措,把“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任务。“十二五”期间,国家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在工作模式、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融入了更多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残疾人事业要主动顺应信息社会的客观要求,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将信息化作为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支撑,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残疾人事业整体业务格局中的整合作用,为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全面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的科学化水平。

  (二)信息化建设是残联系统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

  构建残疾人工作综合信息平台,为党委、政府,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有效的工作信息是残联信息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各级残联的基本职能之一。在部署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时,回良玉副总理亲自将“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确定为调查口号。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之初,朴方主席经常说,“不是不人道,而是不知道”。知道和了解,是残疾人工作赢得支持、纳入大局的前提和基础。不同时期的信息化建设有着不同水平的要求。在当前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残疾人工作走向精细化的背景下,要通过系统化、程序化、标准化、数据化的手段,构建工作综合信息平台,积极协调人社、民政、教育、卫生、扶贫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残疾人工作。要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科学、精细、有效的信息化业务监管和绩效评估机制,开展绩效监督和评估,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三)信息化建设是残联系统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各级残联主动推行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既开辟了新的为残疾人服务的途径,也便于广大残疾人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深入推进各级残联的信息化建设,有利于提高为残疾人办事的效率,有利于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强化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四)信息化建设是残联组织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

  残疾人工作走向个性化,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的服务,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趋势。面对残疾人群体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快速增长的需求,依靠传统业务管理和服务模式已经无法应对。信息化建设是残联组织服务能力的放大器。一方面,信息化建设增强我们开展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向性,使有限的服务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应用;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化建设,个性化的残疾人需求得到更加及时有效充分的反映。要贴近业务工作发展和残疾人需求开展信息化建设,构建综合业务平台和残疾人基础信息需求平台,强化功能,突出实用,使残疾人需求更快得到反映,使服务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实现业务工作与残疾人需求的对接,切实提高残联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

  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政策和工作规范方面,将残疾人信息化、统计、信息无障碍等工作纳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划,紧紧围绕残疾人事业和各项重点领域,先后制定了“十五”、“十一五”、“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在组织建设方面,已经在全国残联系统建立了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体系和专业工作队伍。在业务应用方面,已在全国2800多个县级以上残联建立起四级网络化业务应用和统计台账。在核心数据建设方面,截止到2011年9月,已采集了2074万持证残疾人的基础信息和2028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信息。在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方面,33个省级残联已建立了门户网站。在信息共享方面,残联系统内部及相关政府部门已建立了工作机制。这些工作的开展都为各级残联推行电子政务管理,提高为残疾人的办事效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整体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的条件已基本形成。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信息、统计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在此,我代表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向辛勤工作在信息化和统计战线的全体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面对信息时代的要求、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广大残疾人的迫切需要,残联系统信息化工作还存在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一是各级残联的信息化建设普遍缺乏顶层管理、顶层设计、顶层协调的管理机制和有效的执行力度。一些部门和领导对信息化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化工作存在边缘化倾向;二是工作机制不顺,统筹协调不畅,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低水平重复建设突出,数据资源不能共享;三是机构队伍不健全,缺人少编现象严重。这些问题,极大制约了残联信息化的发展,需要改善和提高。各级残联要进一步提高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不断完善机制体制,推动信息化工作适应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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